9月18日午间,珠海中富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公开拍卖的结果为流拍。
公告显示,2018年8月1日,深圳中院作出(2018)粤03破1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宣告捷安德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规定,捷安德管理人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依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规定制作拍卖文件,并于2018年8月15日委托深圳市企业破产学会在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公告整体打包拍卖捷安德持有的珠海中富无限售流通股146,473,200股股票,公开拍卖期间为2018年9月17日10时至2018年9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截至2018年9月18日10时,根据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拍卖结果显示本次公开拍卖流拍。
9月13日,珠海中富在《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公开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中发布风险提示,如上述拍卖如期进行,则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有可能发生变更,公司控股权存在发生变更的风险。